5月15日,中国政法大学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应急管理地方立法优秀案例交流研讨会。本次研讨会邀请了来自中国法学会、原国务院法制办、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我校以及多个地方应急管理厅(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与研讨,我校法学院姜永伟副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作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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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永伟在会议第一单元就《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评议。姜永伟表示,一方面,《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予以充分细化,并单辟一章命名为“规划与建设”,在当前化工园区大规模建设的情况下,是富有远见和启发性的;另一方面,《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一些关于“安全”的表述替换为“管理”,从立法目的的角度而言,实际上是将着眼点与立足点区分开来——立足于精准而有效的法律监管,更好地实现安全保障,这同时也意味着一种基于操作性更强的理念上的变迁。
会上,姜永伟还针对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唐艳华调研员所提出的关于如何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特色的问题进行了回应。